摘要:
1.民主宪政从勉强的妥协开始。
革命并没有给法国带来宪政,反而带来了长达86年政治体制的混乱。在这期间真正给法国带来政治稳定的不是民主宪政,而恰恰是帝国的专制统治。
法国真正步入民主宪政的轨道是从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开始的。说来奇怪,法国自1789年革命以来制定了十多部宪法,比较而言,1785年宪法是其中最勉强的:
1875年1月30日
1875年立宪前后各种政治势力相对均衡,虽然宪法本身确认了共和体制,但宪法到处可以看到君主制的影子:(1)以往只有在1814年和1830年宪法中所承认的君主制的元首无责任与大臣政治责任原则,在共和制下得到了承认。(2)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如统率军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有权特赦、有权在参议院赞同下解散众议院等等,都是以往只有君主制才有的。(3)排除共和制的一院制而采用两院制。宪法规定众议院由普选产生,任期4年。而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9年,并且规定1/4的参议员由国民议会选出、并终身任职。终身议员的设置显然并不符合纯粹的民主共和原则。(4)关于议会的会期,采用了共和制的常设原则与君主制下召集原则相结合的折衷办法。议会于每年1月的第二个周二召集,经过五个月后政府可以自由闭会。政府还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后于每年10月前后举行已成惯例。(5)关于宪法修改,以往共和制下根据立法程序进行,在君主制下则有特殊的制宪议会承担。在1875年宪法中由特设宪法修改国民议会进行,即两院根据各自的提议或总统的要求,作出修改宪法的决议时,便自然地合并成国民议会,对修改宪法事项进行审议。[1]
1875年宪法既没有规定地方制度,也没有规定司法制度,对公民的权利更是只字不提。然而就是这样一部残缺不全的宪法却是法国历史上寿命最长的宪法,只经过三次细微的修订,使用了65年,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被纳粹德国摧毁。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宪法与以往的法国宪法相比并不是被法国内部革命摧毁的,它表明1875年宪法在防止内部革命上仍然是相当成功的。
1875年宪法的成功最有力地说明:妥协而不是革命能够将一个国家纳入宪政轨道。
普法战争以后,在长达四年多的斗争和妥协中,1875年宪法到处充满了妥协的痕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均得到了某种照顾。也许,这才使这部结构上残缺不全、内容上反民主的宪法得以长命的原因之一。同样,由于“它避开抽象理论,而着重根据经验和实际需要创立适当的权力机构”,因而使它保持较长的生命力。[2]迪瓦热认为之所以长命,那是因为“它使得1789年以来支离破碎的两个法国得以和平共处:一个是革命的法国,另一个是旧制度的法国。”[3]
2.宪政制度必须能够控制和防止革命
1875年宪法是在镇压了巴黎公社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巴黎公社则是1789年革命以来法国最后一次大规模的群众革命运动。
1870年9月1日
9月4日
与此同时,共和派、布朗基分子、共产国际的法国成员利用国民的爱国情绪,以抗战为号召,发起组织了各区警备委员会,并在此基础上组成了巴黎二十区国防和中央委员会。通过组织俱乐部和民众集会表达他们抗战的意志和要求。抗战心切的巴黎人民冲破了政府限制,在
巴黎公社是布朗基分子和蒲鲁东分子等社会主义派别组成的极端政权。这一政权准备建立新型民主政权的同时,实行对社会的全面改革。
巴黎公社被梯也尔政府镇压下去了。巴黎再一次为革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总计有两万人被杀,有五万人被关到了监狱,还有很多人被流放或驱除出国。这是1789年大革命以后的又一次巨大悲剧。无论政府还是革命者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咀嚼着这一苦果。然而,任何政府都必须首先有足够的权威防止内乱,然后才是对政府的权力进行制约。宪政体制是宽容和妥协的体制,但对于坚持通过革命建立极端、排他政权的政治势力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否则,宪政体制就不能自保。不镇压巴黎公社,法国就不可能实现1875年的宪政。
3.宪政制度必须尽可能地容纳各种政治势力的主流政治家
按照巴黎停战协定规定,法国必须在3周内选出国民议会。
镇压了巴黎公社以后,梯也尔成了议会各派都能够接受的人物。
处于议会右翼的是主张在法
处于议会中间的奥尔良派主
议会的左翼都属于共和派,其中大部分为温和派。激进共和派则以甘必大为领袖。后来,甘必大也采取灵活策略,力图与温和派达成妥协,甚至争取梯也尔的谅解。
在议会极右翼还有近30名波拿巴派议员。他们希望有朝一日恢复波拿巴家族的一统天下。
处于议会极左翼的是路易·勃朗。但路易·勃朗对1871年巴黎公社持敌视态度。
宪政制度必须具有极大的包容性,能够为各类政治家提供机会。然而,这一包容性也不是无限的。如果政治家根本否认,甚至不择手段,尤其依靠暴力推翻宪政体制本身,就不能得到宪政体制的包容。检视1875年之前和之后的法国议会和政府的组成,我们感到这一时期的法国宪政仍然是极其脆弱的。法国能够实现宪政的重要原因是极端势力没有得到摧毁1875年宪法的机会。
4.政治斗争必须局限于宪政体制内部,主要是议会和选举。
1875年前后,法国的主流政治家汲取大革命尤其1871年巴黎公社的教训,将政治斗争局限于选举和议会。尽管这一期间各党派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理想都有巨大的分歧,但他们没有像大革命时期雅各宾党那样去直接诉诸街头民众,不惜以暴力毁灭民主的基本体制——议会;执政的领导人也没有像两代拿破仑那样通过军事政变去攫取和巩固自己的权力。
君主派力图通过议会恢复君主制。为了在议会中获得多数支持以恢复君主制,波旁王室长幼两支图谋融合。1871年6月,奥尔良派王位觊觎者巴黎伯爵致函正统派王位觊觎者尚博尔伯爵,表示愿意放弃对王位的要求,而尊尚博尔伯爵为整个波旁王室的首领。
我们尤其应当注意这一
共和派也努力通过选举和议会来实现共和理想。在1871年2月的选举中,在645名议员中,正统派、奥尔良派和波拿巴派共占420名,自由派占80名,共和派仅占145名(其中包括激进共和派不足40名)。在这样不利的情况下,共和派没有像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党那样急于求成,而是努力经营,通过选举改变议会组成,最终通过议会实现共和理想。
1871年7月,议会进行补缺选举,共和派在39个省区的胜利,获得114席的99个席位。
1874年5月,共和派与其他各派联合,促使布罗伊内阁倒台。
1875年1月,共和派又与各派妥协,以一票多数勉强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三共和国宪法。
5.宪政体制下,人们必须习惯于妥协和忍耐,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愿望进行国家管理。
在1871年以后的4年时间里,共和派必
1875年对任何一派都有诸多不如意的地方:君主制显然不喜欢它的共和体制;而共和派对于参议院中设立终身议员也显然不能满意,因为这根本不符合民主的理想。
忍耐和等待可以避免人们因慌乱和极端而可能导致的无法挽回的错误。时间则最终会做出合理的选择。
1875年12月,共和派利用保守派的内部矛盾,在决定参议院75名终身议员的选举中竟出人意料地获得了60个席位。
1876年初众议院选举,共和派一举获得360个席位,而保守派只获得155个席位(其中正统派25席,奥尔良派55席,波拿巴派75席)。共和派在众议院获得优势地位。
1877年5月16日
竞选新众议院的活动进行得异常激烈。参加投票的选民高达80%以上。结果共和派取得420万张选票,以323席对208席的优势战胜保守派。麦克——马洪曾指望利用军队进行政变,但他发现,大部分官兵倾向于共和制,于是只得屈服。麦克——马洪在给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信中表示接受议会制度。
1879年1月参议院三分之一改选中,共和派取得了82席中的66席,参议院从保守派占多数转为温和共和派占多数。
得不到议会支持的麦克——马洪总统于
1883年尚博尔伯爵去世,正统波旁王朝复辟的最后希望湮灭了。
拿破仑三世1873年在英国去世,其在英国服役的皇太子也在1879年6月被南非祖鲁人杀死。波拿巴派恢复帝国的梦想也无所寄托。
至于奥尔良派,本来就是主张英国式的立宪君主制,这一理想已经非常接近共和制。如果共和制势所必然,他们又有什么必要非要坚持设立一个君主不可呢?
这样,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政治家和他的人民的不断成熟(包括军队的成熟,比如不支持麦克马洪的政变企图),共和制的实现虽不乏惊险,但也自然而然了。
6.人民和政治家都必须学会珍视宪政体制,失去法治和宪政体制的保护,对人民和政治家都是深不可测的灾难。
在法国86年实现民主宪政的过程中最重要的经验或教训是:我们在反对旧制度时要非常小心,只要旧制度提供了革新的机制和可能,我们就要尽可能珍视并利用这个机制实现我们的政治要求,除非不得已,我们不要推翻旧制度而试图重新塑造一个全新的制度。法国大革命以来二百余年的经验表明:我们建立一个理想政治制度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这种努力极少成功,总是得到与我们理想完全背道而驰的结局。1789年法国大革命,以自由平等为目标,而以拿破仑建立了远比波旁王朝更扼杀自由的专制统治结束;1848年,革命者推翻了非常宽松的奥尔良王朝,其结果却选举产生了另一个远比前者专制独裁的拿破仑三世。
我们对于政治制度的变革应当非常小心,慎之又慎!正如中国最古老的一个警句所说:治大国如烹小鱼。国家和政治制度绝不是面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一时狂想而随意捏制。法国革命以来出现了太多的理想主义者,他们都不择手段地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国家甚至世界,结果造成了人间一个又一个前所未有的悲剧。法国的历次革命是这样,德国法西斯是这样,二十世纪的柬埔寨和阿富汗塔利班也还是这样。